危害人类罪因其破坏性影响而成为人类文明中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这些罪行有可能受到国际起诉,而且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到脱罪。自纽伦堡对纳粹头目进行审判以来,从前南斯拉夫到叙利亚,这些残暴政权的代表都被判犯有反人类罪。
在处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各法西斯国家犯下的战争罪时,对平民所犯罪行的赔偿方面显然存在严重的法律空白。
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有关军队在和平时期对平民所犯罪行的法律框架才得到充分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危害人类罪的概念不断完善和扩展。
根据《罗马规约》中概述的定义,危害人类罪是与种族灭绝罪、军事侵略罪和战争罪并列的国际罪行之一。
这些罪行被视为国际法中的强制性规范,这意味着无论一国政府是否通过条约协定正式接受不实施此类罪行的义务,他们都必须维护和遵守这些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高级政府官员、高级军事指挥官和政治领导人在涉及危害人类罪时并不享有起诉豁免权。
这些罪行没有法定时效。因此只要可以,他们就会受到起诉,这就是为什么即使在几十年后,参与大屠杀罪行的个人仍会被绳之以法的原因。
抗议者遭到有组织的袭击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在其存在的45年间是否犯下了危害人类罪?
为了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将以2022年9月对抗议活动的残酷镇压为基准。我们必须承认的是,这一评估并不包括以前的罪行,如伊斯兰共和国成立初期(包括1988年夏天)的任意处决,以及2019年11月发生的悲惨事件以及无数类似案件。
2022年9月在伊朗爆发的对抗议活动的暴力镇压恰好符合有组织和大范围攻击的定义,这些攻击是作为政府政策的一部分,并因为符合政府的政治利益而实施的。
从9月16日抗议活动一开始,伊朗政府的执法部队就用致命武器攻击了示威者,以平息起义。
这场运动涉及广泛且任意的拘留,没有适当的法院命令或法律程序。
被拘留者遭受骚扰,包括性虐待、身体虐待和心理虐待。在伊朗各地,抗议者遭到蓄意攻击,特别是针对他们的眼睛。
甚至还发生了针对未参与游行队伍的抗议者的致命枪击事件,死刑判决的下达和随后的执行都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所有这些都带有 "有组织攻击 "的特征,再加上由政府的政治目标所驱动的 "大规模攻击"行为。
最高领袖哈梅内伊等高级政府官员发表声明,鼓吹必须严厉对待抗议者并无视他们的呼吁,伊朗议会议员也大肆通过无视程序规则,和被告权利的不公正审判来处决抗议者,至少有9人被处以绞刑,这些都凸显了伊朗政府暴行的组织性和结构性。
蓄意使用战斗武器而非致命性防暴措施对付手无寸铁的抗议者,直接向他们的头部和身体重要部位开枪,以及逮捕方法和拘留设施中的虐待行为,都表明了这些犯罪行为的组织性。
必须指出的是,伊朗政府在过去几年中一直使用这些方法,从而形成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专有镇压模式。
仅自9月份以来,已确定超过500人因政府的镇压行为而丧生,其中有70多人年龄在18岁以下,符合国际上对儿童的定义。
政府镇压抗议活动的方法和行为模式表明,政府人员及其指挥官参与了犯罪行动,目的是迅速有效地控制和镇压抗议活动,他们采用了谋杀、强奸、性攻击和身体残害等行为,包括刺瞎抗议者的眼睛。
从政府对其工作人员犯罪行为的认可,以及对这些工作人员犯下的明显罪行和不当行为的沉默中,可以推断出政府在这方面的政策动机和执行情况。
例如执法人员对在街头被捕的妇女进行性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但主管当局从未对这些事件进行调查,也从未向公众披露调查结果。
一些警察的行为被捕捉并发布在社交媒体上,显示他们直接针对公民,但他们从未受到审判或接受公平的法律程序。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的规定,定危害人类罪的要素包括谋杀、杀戮、流放和强迫流离失所、监禁和剥夺人身自由、酷刑和身体虐待、强迫裸体、迫害和骚扰个人及其家人、强迫失踪、歧视以及其他玷污人类良知的令人憎恶和不人道的行为。
从2022年9月至今,构成危害人类罪的以上所有行为都有无数现实的例子摆在那里,表明了伊朗当局及其走狗真真实实地犯下了此类罪行。
这种模式以伊朗政府一贯的做法持续存在,包括逮捕、判处死刑、不公正审判、强迫失踪、残酷镇压、不受限制地使用致命武器,以及犯罪人、指挥官和代理人免于起诉。
针对本文的核心问题,我们可以明确指出,自2022年9月以来在伊朗发生的悲剧,在国际刑事法律制度框架内一定会被定性为危害人类罪,没有任何值得怀疑的余地。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最近成立了一个独立的国际实况调查委员会,这是一个关键步骤,预计将成为证实伊朗当局自1979年成立以来犯下累累危害人类罪的第一步。
作者:法拉玛兹·达瓦尔
声明:本文观点系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日新说观点,仅供学术探讨。